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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两者的界限有时并不明确,很多情况下,它们是相互交织的。因此,深入思考两者的关系,对于更好地理解和教授国际商法课程具有重要意义。《国际商法》的双语教学,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教材选择、教师培训等。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摘要: 传统的国际商法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培养要求,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国际商法概念初探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大学课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在国外的一些大学中开设多年。[1]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对外工作的不断扩大,不仅一些大学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而且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国际商法已成为许多行业和部门人士的重要而受到普遍重视。
综上所述,基于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时,不管是从国际商法的整体发展趋势分析,又或者是从国内立法体例所处的具体国情分析,均能够看出:在我国,商法若想成为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在内外部条件上均存在一定的不成熟。
自获得博士学位后,一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庭的法官,专注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民商法的研究与实践。学术贡献:著作参与:参与出版《诉讼时效司法实务精义》一书,对诉讼时效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也参与了《国际商法》的编撰工作。
1、曾大鹏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论文和著作:论文: 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发表了《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法律效力反思》,被CSSCI核心期刊收录。 对苗延波先生的《商法通则》草案进行了深入评述,发表于《河北法学》2010年第7期,同样收录于CSSCI核心期刊。
2、曾大鹏的研究成果丰富多样,涵盖多个法学领域。
1、他的研究成果还被收录于张文显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学精粹》和《中国商法学精粹》等重要著作中。此外,钱玉林的论文还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显示出其学术影响力。他积极参与学术编纂工作,参编了《全国四五普法干部法律读本》和《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等重要出版物,并出版了一部专著《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研究》。
2、钱玉林的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论文被张文显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学精粹》、 《中国商法学精粹》全文转载;多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参编中宣部、司法部主编《全国四五普法干部法律读本》、罗豪才主编《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出版专著一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钱玉林的学术成果显著,多篇论文被重要学术资源全文转载,其中包括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民法学精粹》、《中国商法学精粹》、《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钱玉林参与编纂了《全国四五普法干部法律读本》和《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等重要法律书籍,贡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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