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是指通过感官或辅助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观察对象自然状态的现象或行为系统和连续的考察、记录、分析,从而对观察对象作出评定的一种资料收集方法。
观察法具有自然性和直接性。观察法是在自然或准自然状态下进行的,因而具有自然性;观察法考察的是正在发生的真实情况,观察者可以亲身感受被观察者的环境和活动,因而具有直接性。
观察法特别适合于儿童,在幼儿园美术教育评价中运用最为广泛。
我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评价的主体是比较单一的管理人员评价, 而课程评价的主体从单一的行政评价转向管理人员、教师、儿童及其家长的多元评价,对全面了解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质量、改进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促进儿童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应该说,教师和儿童既是课程评价的“对象”,又是课程评价的主体.而在多元评价的主体中,教师与儿童则是主体中的主体.
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实习场所,这里的各项设施都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