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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至7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位校外专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量聘请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2、优秀或存在问题的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可酌情安排二次答辩。答辩后,小组需撰写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送交委员会审核。论文答辩合格后才能评定成绩。成绩评定需严格遵守标准,分为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也可采用百分制。优秀成绩占比不超过1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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