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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自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 北京大学:博士生需在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
清华大学:自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鼓励多元化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北京大学: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要求博士生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厦门大学要求博士生自入学起,在我校文科最优学术刊物或一类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我校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可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教材或学术著作的译著代替部分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在理论或应用方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主要必读书目等作出规定。培养计划表一式四份,一份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院(系、所、中心)、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各保存一份。
浙江大学:博士生需发表SCI文章两篇,且对影响因子有明确要求。武汉大学:博士生至少发表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论文,至少一篇须为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需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
武汉大学要求博士生至少有一篇权威期刊或两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中国人民大学要求博士生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清华大学:自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 北京大学:博士生需在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