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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勤华于1982年1月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其论文题目为《古罗马债法初探》,指导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由嵘教授。 1984年12月,他完成了法学硕士学位,论文题为《论“德国民法典”》,指导教师为华东政法大学的徐轶民教授。
2、何勤华的学术历程如下:1982年1月,何勤华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他的论文题目为《古罗马债法初探》,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由嵘教授担任导师。紧接着,他在1984年12月完成了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名为《论“德国民法典”》,导师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徐轶民教授。
3、论文方面:他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了大量研究论文,如唐代律学创新(2000年)、魏晋多元化法学观(2000年)等,深入探讨了中国历史上的法学问题。对于新中国法律制度的移植和反思,如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2001年)和西方司法制度的反思(2002-2004年)是他的重要研究方向。
4、何勤华,1955年出生于中国,法学博士,教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现担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同时也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自1984年起,他一直在华东政法学院任教,教授包括《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学史》在内的多门课程。
5、何勤华,出生于1955年,是一位法学博士和教授,同时也是法律史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他现任华东政法学院的院长,并且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会长。自1984年起,他在华东政法学院持续执教,主讲《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学史》等课程,以其丰富的学识和经验深受学生敬仰。何勤华在学术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何勤华,1955年出生于中国,现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他在日本留学,获得了教授与法学博士学位,并担任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自1992年起,何勤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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