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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考答辩结束后,通常不会再进行查重处理。答辩是考核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情况的重要环节,完成答辩意味着考生已经通过了这一阶段的考核。在答辩过程中,老师主要关注考生的答辩表现,因此,答辩之后不会再进行查重。查重一般在论文撰写初期进行,以确保论文的原创性。
2、“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在15%与30%之间(含15%,30%)的,须由分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无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进行送审或答辩;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方可再提出答辩申请。
3、没有影响的。以山东大学为例,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将须全部进行文献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经修改后可再检测一次。学院电话上报初检不合格论文(设计)数量,本科生院再分配复检篇数。
4、可正常送审或答辩。“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在15%与30%之间(含15%,30%)的,须由分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无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进行送审或答辩;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方可再提出答辩申请。
论文查重率在10%~15%之间合格,直接送审或答辩。论文查重率在15%-30%之间,需要修改后进行复查,论文查重率合格以后。论文重复率为30%以上,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修改及延期半年后再填复试申请表格,复检合格后,申请答辩,严重影响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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