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国际会议论文的审稿意见是不需要答复的。审稿意见往往在收到之后,只要按照相应的意见进行修改就可以,不需要答复
是一样的,只是有时候是全文收录(或检索),有时候是摘要收录(或检索),但是国家图书馆等出具的检索证明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官方承认的。 EI检索类型分为2种:CA跟JA。
1,CA 就是发在期刊上,但通过国际会议宣读论文后,收录入库。
2,JA 是发在期刊上,但没有开会宣读,也被EI入库收录了。
3,准确来说,CA和JA的区别,就在于文章是否被国际会议宣读过。如果被国际会议宣读了,就是CA;没有被宣读,就是JA。
4,很多地方说的“会刊”,其实就是开会的论文集(没有刊号)。但我们是杂志(有ISSN刊号),不是论文集。
5,CA本身还有2个来源:一个是像我们发在EI源期刊(有ISSN刊号)上,交大会宣读。还有一个是直接发在比如美国IEEE的论文集上(这种发没有刊号的论文集的那种,我们不发),交大会宣读。
6,我们的形式是:发在国际期刊上,然后文章交国际大会宣读。而且,我们只做国外杂志,不做国内杂志。
国际会议对论文的交稿时间通常是非常严格的,因为它涉及到会议组织者的时间安排、审稿程序以及最终的会议日程安排。一般情况下,如果论文超过了交稿截止时间,会议组织者可能会有以下处理
1. 不接受迟交的论文:大多数会议规定,一旦过了交稿截止时间,会议组织者将不再接受任何迟交的论文。
2. 可能性较小的延期:在极少数情况下,会议组织者可能会考虑特殊情况,并允许延期提交,但通常需要提前与会议主席或组织委员会联系,并得到明确的许可。
3. 影响和处罚:迟交论文可能会被视为无效,不参与审稿或被排除在会议程序之外,这可能会影响作者的学术声誉和未来在该会议上发表的机会。
因此,为了确保参与国际会议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的利益,作者通常应严格遵守会议的论文提交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