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小衔接工作及其重要性
幼小衔接工作:指的是幼儿园与小学根据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及儿童终身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采取适宜的教育措施和手段,帮助儿童逐步学会独立生活与学习,使儿童入小学后能较快的适应新生活,减少两种教育的差异给儿童身心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其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幼小衔接是幼儿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幼儿园大班的重要内容。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是一个整体的系统,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连续性要求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相衔接,幼儿园为小学作预备,阶段性要求各自的教育内容、要求、途径、方法符合儿童发展,带有明显的、不同的阶段特点。儿童从幼儿园大班进入小学是一个重要转折,是儿童主体对变化的外界环境重新适应的时期。因此需要幼儿园与小学重视并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幼小衔接是对幼儿园三年教育工作目标的检验
儿童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连续发展的过程。幼儿园、小学作为相邻的两个教育阶段,要能够很好的过渡,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衔接很重要。例如:幼儿园儿童在心理品质方面,注意感知、记忆的随意性较差,思维以具体形象为主,抽象能力差而在小学的课程如语文、数学等课程的学习中都要依赖抽象思维来学习。在情感意志水平上,幼儿园儿童的独立性、自主性开始萌芽,在学习阶段完成的是集体意识、坚持性和自制力及对学习、作息时间、环境的适应
幼儿园三年的教育工作都在为儿童身心发展服务,为上小学接受小学教育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上工作精神的准备,这样在工作情况正常及时做适宜的准备,幼儿园与小学先解释,入学适应就好会很快适应。
(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可以提高基础教育的起点
小学教育是基础,就像高楼大厦的地基,只有地基打好了这座大楼才更稳,基础学好了终身教育才可以更好的发展,幼儿园教育是基础的基础在幼儿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儿童是否具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是否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是否积极太愉快的适应学校的教育要求,能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对孩子以后的学习生活影响很大。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的基础,幼儿园的教育是负责把一个身体心理都发育不完善处于萌芽状态的儿童逐步培养成可以受正式学校教育的学习者。只有在幼儿园里促进儿童身体动作的发展,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发展儿童的语言及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品质,让儿童在大班就在学习方面就做好入学准备。例如:培养儿童向往小学学习的感情,希望做一名光荣的小学生和少先队队员,提高其学习能力,培养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自制力,调整作息时间,以有利于儿童入小学后更好的适应。从一年级,在学习中儿童难免会遇到重重困难,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容易感到压抑、自卑、失去学习的自信,对老师、同学往往会冷淡,回避甚至疏远,对立。在大班做好上小学的准备,循序渐进地实行慢过渡,适应过程就会比较顺利,儿童在身心发展不致受太多的挫折,新的环境,要求更能促进和加速儿童身心发展,促进儿童往后更好的发展。
二、当前的幼小学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小学和幼儿园之间对衔接工作不重视、少沟通
小学与幼儿园的教学任务、内容及大纲要求的不同,从而使小学与幼儿园之间缺少沟通各自按各自的轨道走,没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许多幼儿园的教师不知道小学的具体教学要求,盲目将小学的教学内容提前到幼儿园教育甚至不对幼儿进行入小学的必要心理及习惯的准备。有的学前班不顾幼儿应该学什么,能接受什么而盲目的追随家长的思想引进拼音、识字、及10以上的算术,从而使刚上一年级的儿童认为“这些我都会”而不认真听课。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方法不同,有的小学教师不了解刚入小学孩子的心理认知规律,不知道使用儿童喜闻乐见的教学,对小学生采取重复多遍的抄写,从而使儿童边哭边写、心情烦躁、越写越丑、越写越错对学习产生反感和恐惧。
(二)错误理解幼小衔接,单纯在物质上和知识上做准备
拔苗助长的教育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每个家长都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有的家长在孩字刚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强硬让孩子学习汉字;有的家长把小学教材提前教学认为这样做就不会输在起跑线上,结果等儿童上小学以后就会自认为“这些我都知道”“这我都会”,对学习失去了好奇心和新鲜感。上课老师讲课,听不进去,做小动作,注意力难以集中。不好的学习习惯养成,造成孩子认识的字不少,不知道正确的笔画名称和顺序,握笔姿势不对;虽学会了10以上的加减法,却对10以内的数概念弄不清,全靠孩子手指算,速度慢,错误多。家长急于求成,反而使儿童求知兴趣下降,学习动力不强,缺乏上进心。
2.错误的教育不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品质。有不少家长吓唬孩子“上了小学就没时间玩了”、“小学老师管得严”,或有些孩子看见过邻居或亲戚家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受到家长打骂的事实,在一些孩子心理上过早的形成了“上学累、老师凶、上学苦”的恐惧,产生的厌学心理。有些家长担心孩子上小学以后会跟不上课就到处询问幼小衔接班;有些幼儿园为了让家长看到成绩盲目的教授识字、数学等小学知识却忽视了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学习习惯。
(三)小学教师偏重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技能的研究
由于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小学教师偏重教学大纲上的任务与目标,很少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情感特点,兴趣爱好和困难所在。小学阶段的主导活动是各种学科文化知识的学习,以上课为主要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不像幼儿园那样生动活泼而是相对固定、单一,小学教师也不像幼儿教师那样时时刻刻的关注孩子,而是在上完课后就离开,与孩子接触少。
(四)家长与学校的合作教育不够
在当今都是独生子的情况下,部分家长过度保护和娇宠孩子,使之在入小学后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反应比较强烈。有一些孩子任性、娇气、依赖性强,以我为中心和生活自理能力差,比其他同学学习更感到吃力,他们不会打扫整理教室,不会独立整理书包,经常丢三落四,不懂得集体生活,不会团结合作等,缺乏独立的能力。这都会使他们容易产生厌学逃学倾向。家长要同学校合作,鼓励孩子自立自强。
三、解决幼小衔接工作问题的措施
(一)幼儿园的衔接工作
1.有计划地与附近的小学加强联系。幼儿园与小学要进行定期沟通,了解彼此教育改革工作的进程及小学一年级的教学计划、要求、各科大纲的基本内容,以便衔接工作的稳定性、一致性;要找出一年级与大班各项要求的差距,制定出有利于衔接工作的大班教学方案;请优秀的本园毕业生介绍小学生活情况及带儿童定期参观小学的教学形式和活动,如:六一少先队员入队仪式。熟悉小学环境,培养幼儿对小学生活的热爱和向往。
2.培养幼儿对小学生活的适应性。
适应性主要体现在培养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人际交往能力、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
培养幼儿主动性就是培养幼儿在幼儿园教育中的自信心,对周围的人和事物的积极态度,激发幼儿对活动的参与欲望和兴趣,鼓励他们去探索,去尝试,并使他们尽量获得成功的体验。研究证明,富于主动性的幼儿思维活跃,做事有信心,能主动的学习,更好的适应小学新环境。
培养幼儿的独立性,这与入学后的适应关系很大,很多幼儿因为不能自理自己的日常生活而被嘲笑从而影响身体和学习,独立性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必须通过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才能实现。家园合作要求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助幼儿学会必要的技能,如:自己整理书包,自己收拾玩具,自己脱衣服等。
有些幼儿胆小,面对新的人际关系环境不能适应,不能主动地与同伴交往或与同伴不能友好相处,遇到问题不敢问老师或向老师寻求帮助,没有新朋友,久而久之学习兴趣减退,学习的吸引力消失不愿上学,因此在幼儿园里必须发展幼儿的人际关系交往能力,创设一个宽松、自由的交往环境,鼓励幼儿园之间,幼儿与老师之间的交往,让幼儿感受到于老师、同伴在一起的愉快,增长幼儿的人际关系知识,技能和能力。
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幼儿在幼儿园自由成了习惯,上小学后会有各种各样的规则和任务,在大班就要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如:进老师办公室要报告,手要放好不能做小动作,作业要准时做完。要适当约束其行为,上课不能下课乱跑。
3.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前的学习准备。幼儿在上小学之前幼儿园要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爱看图书的习惯,做事认真,注意力集中地听老师讲话,保持文具、书本整洁;还要培养幼儿对知识的好奇心,对外部世界的兴趣和积极的探索,培养他们做事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质,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二)小学的衔接工作
做好幼小衔接的工作,小学方面的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小学要适当了解幼儿园的教学方法及内容,适当减少语文、数学的书面作业,把思想品德与故事结合起来。课堂上,适当增加兴趣活动,语言表演、自制小型游戏器材,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2.教师要改革教材教法,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建立起既启发学生思维,又能保证完整知识体系的教学模式。
3.减轻作业负担,开辟多种学习通道,全面发展。采取课内课外结合,加强德智体美多种领域活动之间的联系。
4.对儿童要宽容、理解和接受。加强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及时抚慰焦虑的心情,用朋友的、实际的帮助,调动与发挥儿童的主动精神,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而不是居高临下的指导教训孩子。
(三)家长要做好配合工作
1.激发孩子对新校园的向往之情。
一般说来,孩子到了六、七岁的年龄,心理和身体各个方面都基本上具备了接受小学教育的条件。这一阶段,由于环境、家庭、学校的影响,儿童开始羡慕小学生的生活,羡慕新书本、新书包、新铅笔盒,羡慕红领巾等。儿童心理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影响,使他们产生了上学读书的强烈愿望,时时刻刻流露出要成为一名小学生的美好情怀。比如:当孩子拿着书,缠着你讲故事时,你乘机告诉他:“等你上学了,自己就能读故事了。到那时,你就可以当爸爸、妈妈的老师,可以讲故事给爸爸、妈妈听了。”以此来培养孩子对学校的向往之情和渴望获得知识的热情。干万不要随便吓唬孩子:“你再调皮,等上了学,让老师好好整你!”等等,诸如此类的语言会使孩子未入学校就产生恐惧感,容易形成心理障碍。
2.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
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孩子能做和应该做的事情,应让孩子自己去做。家长要帮助他们在实际行动中克服困难,而不要代替他们克服困难,当孩子遇到困难时,要不断给予鼓舞,使其具有较强的信心和决心,以至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此外,还要在克服困难的方法和技术上给予适当的指导,让孩子掌握克服困难的技巧,少走弯路。
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应该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如,留给儿童一片自己的小天地,指导他学会收拾自己小天地中的器物,学会穿衣、洗脸、叠被、整理房间、端饭、擦桌子、扫地等小事。
3.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
幼儿教育是在游戏和活动中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学表现出很强的趣味性,容易吸引孩子,而小学教育是有一定的教学任务的,教师是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教学的,与幼儿园教育相比,知识性较强。刚入小学的孩子心理上的幼稚性,依赖性,行为上的无意性仍然很突出,不能很快地适应小学生活,给学习带来一些困难。例如,我们发现有这样一些学生,刚入学几天,因好奇心强,上学特别积极,浑身是劲,可是没过多久,热情就冷淡了,特别想念幼儿园,哭着要上幼儿园,不愿意上学。这就是我们小学教育中常见的“恋园”现象。“恋园”现象表明这部分孩子不能很好地适应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还在怀念幼儿园的生活。此时,做家长的千万不要置之不理,或者把孩子大骂一顿,而应该关心孩子,关注孩子的点滴变化,静心耐心教育、引导孩子,从心理上和思想上与孩子取得沟通,帮助孩子调整心态,调节生活规律。可以带他去幼儿园看看,请教过他的幼儿园老师做做思想工作;可以跟孩子谈谈心,了解他遇到的困难,帮他解决困难;还可以讲讲身边同龄孩子的故事,或者童话故事,为孩子树立学习的榜样,增强信心。
4.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浓厚的学习兴趣、正确的学习方法一样,在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孩子一旦有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受益终身。
转变家长观念,形成教育合力,要是幼儿顺利的完成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更快适应小学生活,光靠幼儿园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家长的积极配合,幼小衔接工作中家长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很多家长认为提前学会认识更多的字孩子上小学后就能跟上课程就会适应,要改变这个观念。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观念,在家庭教育中正确的引导孩子做好入学心理准备,注重对孩子注意力和意志力的培养,让孩子学会独立解决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长不娇惯、宠爱、溺爱孩子。
台湾学者李慧云曾经说过:你是射手,孩子是弓上的箭。不要急,不要慌,多一份仔细多一些力量把箭射向更高更远的地方1。综上所述,小学、幼儿园、家长三方尽一切努力,做好幼小衔接供作,缩小过渡的“坡度”,让幼儿可以更快更好的适应小学生活,为孩子将来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所好的幼儿园软件设施硬件设施都应该达标。
首先,幼儿园的安保工作做的要给力,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校园。
其次,幼儿园教具玩具以及操场游乐设施要齐全,保证儿童有自由玩耍的空间。
第三,幼儿园老师要具有教师资格证,而且本身热爱孩子们,富有爱心,讲的课程内容让孩子接受,寓教于乐。
幼儿的法律地位是幼儿获得权利、行使权利的基础,是幼儿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幼儿具有三种不同的法律地位,并由此产生不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作为公民的幼儿
幼儿,同样应获得作为公民的一起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公民的平等权;(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4)公民的人身自由;(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权等;(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其他方面的权利。
二、作为未成年人的幼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学前教育中的幼儿主要指的是不满六周岁(或七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特别规定了监护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作为受教育者的幼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在托幼机构接受养育教育的幼儿同样享有“受教育者”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什么是幼儿园课程? 幼儿园课程是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出发,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和实施并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之中的经验,这种经验是幼儿园施加教育影响的一种中介,以引导和促进幼儿朝着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方向发展。 2、幼儿园课程的特点 (1)幼儿园课程的基础性、启蒙性 (2)幼儿园课程的全面性、生活性 (3)幼儿园课程的整合性 (4)幼儿园课程的活动性与直接经验性 (5)幼儿园课程的潜在性。
如何撰写幼儿园课程故事?
可以用体验式学习的方法,首先要明确课程主题,细分课程目标和教育目标,根据目标设置故事情节和走向。
然后根据主题撰写故事,用符合幼儿园儿童认知特点的和语言习惯的词汇,可以设置一些互动环节,比如“神庙里有一座雕像”,那么这座雕像是怎么样的呢?用的什么姿势呢?可以请小朋友回答然后表演,然后推出下一故事情节,“没错是单腿站着的”,中间可以加入活动环节,设置一些活动规则,让小朋友能参与整个故事并从中获得体验感,从而促进幼儿发展。“比如想要进入神庙的人必须闯过3关”,第一关是找出隐藏的粮食,第二关是和小伙伴一起运输粮食等等,可以融入很多课程知识和活动。
最后,最重要的就是有!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