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3 11:23
在17~18世纪的西方法哲学领域中,古典自然法学派最为流行。19世纪,历史法学、哲理法学和分析法学三派兴起。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分派开始增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法哲学的分派更为繁多,占主导地位的是新自然法学(或与此类似的价值论法学)、新分析法学和法律社会学。除这三大派外,还有些较难列入以上三派的学派,如二战前的新康德主义法学和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战后兴起的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等。
西方法哲学自20世纪初开始传入中国。80年代以后,中国若干法律院校开设有关课程,一些法学家还出版或发表有关这一学科的教材、专著、译著、论文等。也有少数法学家提出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