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帅小西De--期待为您解惑!
高校学生流动性大,基本是各地开学通报中较后一批,原则上不早于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以江苏省为例,3.30日高三初三开学后,高校以4.13日为开学时间做好准备。比如,东南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为第一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湖北籍学生多,选择最后一批(共6批)。
不晓得提问人说的“半强制硕博生返校”是什么情况?
小西是大学老师,以我们学校为例,目前仅部分教职工返岗。含博士、硕士、本科在内的各个年级学生都是不允许返校,更不可能进宿舍。
非本地学生就算是返回校外租房都不行,之前已内部通报过类似情况,疫情后会追加处分。各位导师每天都得向学院通报名下研究生情况,劝阻学生返校。
因此,不太理解这个“半强制硕博生返校”,是暗示你自己偷偷回,还是让回来后校外居住。若是理工类研究生,进不去校园、实验室,回去没有意义。文史类的,在家与校外租房没啥区别啊。
事实上,没有导师敢催自己研究生返校,而是大四、研三或博四学生担心延期、着急返校。比如,隔两天就有学生问我能不能回,每次都要高知学校未发通知之前不得回。怕啊,回来后不止学生处分,导师一样。
不过,高校未开学,课题研究还是的继续,如整理分析之前数据、撰写小论文、精读文献或琢磨后期实验方案等。有些人可能会理解成导师压榨。 不管怎么想,学生想毕业就得达到学校、学院要求。
所以说,导师“半强制”返校肯定是不行的。既然导师让回,你就大大方方买张高铁票回,相信导师比你还头疼的。
大家觉得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那里都存在。现在为了评上职称而刷资历,熬年份的太多,是不是不公平?当然不公平!那是你站在你的角度看问题,当你老了,当你评上职称了,当你是中层干部了,你还会这样说吗?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有其基本规律。
你不能说那些退休的人现在什么都不干,还每个月拿几千元工资。很多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拿的工资比年轻一线教师还多。你觉得这种现象公平吗?你可能也觉得不公平,当时,当你退休了,你会觉得公平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基本规律,也许你觉得不公平,是因为你站在你的角度看问题,而不是将心比心的看问题。如果你能够从长远看问题,从大局看问题,也许你的心态就会平和很多。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我且分析一下:
从理论上来讲,绩效工资与职称挂钩,这是在职称评定制度设定的时候就有的思路。职称评定的目的是选拔出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人。当然,在现实中,很多人认为评上职称的人教学水平并不高,科研能力并不强,可能只是某些关系强的人评上了。我当然不反对这种说法,但是我认为,总体上来讲,能够评上职称的人,在教学和科研上不是最好的,但是肯定不是最差的。因为,从理论上讲,最差的人连评定职称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如果你想拿到这份绩效工资,也请你努力,我想只要你的材料杠杠的,评上职称也是早晚的事情。
当然,职称是不是毕业就有呢?当然不是,中小学职称的评定都是有一定的年限规定的,不到一定的年限,你就是再优秀,也是不能评定的。当然,一般来讲三级、二级、一级相对来讲容易,但是一旦到高级教师就非常难的了,正高级教师更加是凤毛麟角。比如武汉市这几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每年也就几十个。所以,每年这些人那那高工资,也就没话说了,当然,对于评定的过程,我不做评论。
其实,在任何行业,年轻人不都是吃亏的吗?难道只有教师行业是这样吗?部队中,老兵欺负新兵,公司里面,老职工欺负新职工,那个不是这样?当然,我不是说这种现象正常。只是说,这种“欺负”是体现在各个方面的,工资待遇就是一个方面,本来工资中就有一份年龄工资。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渐增加,当然,这份工资较少,每年也就几块十几块的增加,但是也是积少成多啊。
别说中小学,大学也是一样,年轻教师刚进校,上大量的课,没时间做科研,教学和科研压力还大,工资也不高,都指望职称的上升,所以这批人也被称为大学的“青椒”。
总之,这种现象时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也不是完全不公平。所以,需要奋斗,需要熬年头,等你到了职称高了,职务高了,年纪大了,你就会说,这太正常了。
原因很多,都有各自道理。职称评定确实有很多难题,领导不容易,参与评定的老师更不易。
我们县各镇的都不相同,我们镇的中小校长抽一点,各教学点校长取平均值,其它老师根据任课节时、成绩划算。互相之间不会差太多。大家觉得还比较合理。
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起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制定局直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
12、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职位及其职能
一、教产管理中心
1、编制和实施我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2、负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监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整改;
4、组织指导从事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设好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服务于素质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装备办
1、为全市各学校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
2、对教学仪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对实验教学进行指导;
3、为全市各学校图书馆室配备图书,并依据辽宁省图书馆规程对图书馆室的管理予以指导;
4、定期对实验员和图书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办
1、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报名、体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成绩发放;空飞、民航招生;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成绩发放等;
3、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报名、专业选择、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转籍、实践环节报名、组织论文答辩、办理毕业等;
4、高中会考工作:报名、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补考等;
5、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评阅试卷、录取等。
三、督学办公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实施方案;
2、对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5、办理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方面的工作。
四、职成教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教研、学籍管理及就业安置工作;结合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职校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负责办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核准及招生广告的备案;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及年检工作。
五、普教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有关义务教育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评估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指导初中、高中毕业证的验印和发放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高中的德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教学用书的审定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非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审批工作。
六、学前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幼儿园及学前教育的举办、停办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视导、评估和培训工作;指导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示范园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七、计财科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及规划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及校产管理、经费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旧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寒窗基金”、“助学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教师奖惩办法;负责中小学人事调配、招聘教师及教师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九、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教育志编写、共青团、少先队、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培训和办理任免手续等项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党委会、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协调指导局直单位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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